香港税务

处理税务事宜以及填写报税表, 可以是一件繁复的工作, 其中所衍生的问题更可能数之不尽。均富的税务专才了解各行各业的税务需要。我们能为香港利得税及薪俸税的纳税人提供高质素的服务, 以及最新最及时的专业意见, 其中包括:

  • 税务策划及申报咨询;
  • 为客户处理税局查询;
  • 排解与税局于进行实地审查及税务调查期间所发生的纠纷;
  • 离岸基金策划及架构咨询;
  • 管理集团旗下公司之间交易 (转让定价) 的税务风险
  • 税务尽职审查。

凭着广泛深厚的专业知识及多年丰富经验, 均富税务专才致力为客户提供不同建议及增值方案, 协助解决业务上的税务问题。我们的专业知识, 加上国际网络的强大支持, 以及度身订造的高质素服务, 定能助您运筹帷幄, 把握每个重要商机。

利得税
在香港进行贸易、提供专业服务, 或从事其它商业活动, 而从中获得于香港产生或来自香港的利润, 均须缴纳利得税。一般而言, 纳税人为赚取应评税利润而付出的各项开支费用, 均可获准扣除。另外, 更设有为固定资产而设的折旧免税额。

收入来源地是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, 另外也可参考过去大量的税务案例。对香港公司来说, 在拟订交易时必须特别小心。在不同的交易情况下, 都应该寻求专业意见。如欲厘清以上及其它税务问题, 纳税人可向税局提出事先裁定申请, 就交易所牵涉的税务问题进行裁定, 但有关申请需要缴付额外费用及符合某些规定。

而源自香港境外的利润, 一般毋须缴交利得税。

作为国际金融中心, 香港必须进一步巩固及维持竞争力, 因此香港税局跟据《2006年收入(豁免离岸基金缴付利得税) 条例》, 宽免合资格的非香港居民的税收。

薪俸税
源自在香港任职及受雇的入息,均须课缴薪俸税。于课税年度内在港逗留不超过60天的人士, 则毋须课缴薪俸税。对于长期留港但收入来自境外的人士, 可按比例缴交税款。而《税务条例》亦有指引, 避免纳税人在香港境内及海外双重缴税。

物业税
物业税是向香港土地及/ 或楼宇的业主所征收的税项, 主要是将物业的应评税净值依标准税率进行计算。

一般行政程序
税局于每年四月一日 (即三月三十一日税务年度完结后一天) 向纳税人发出报税表。一般来说, 报税表需要在发出报税表后的一个月内填妥并交回税局。香港不设自我评税的系统。

个人报税表由税局于五月第一个工作天发出。一般来说, 报税表需于发出日之后一个月内填妥并交回税局。雇主毋须于雇员薪酬中扣除薪俸税, 除非该雇员永久或将会长时间离开香港。

如欲查询本行的香港税务服务, 请联络﹕

周德明
电话号码 +852 2218 3188
电子邮箱 paul.chow@hk.gt.com

张惠仪
电话号码
+852 2218 3136
电子邮箱 brenda.cheung@hk.gt.com